一般说明
在填写第 3 页上的申请表之前,请阅读本文件的第 1 页和第 2 页。如果您是纽约州居民并身有一处或多处影响
移动能力
的重度
伤残
,
则有资格申请特殊停车证或车牌。有关
这些伤残
的说明,请参见本文件第 3 页上申请表中的第 2 部分。相关机构可以向永久性或暂
时性伤残人士颁发停车证。所发停车证上
应注明伤残人士的姓名。
即使您
不是
驾驶员或登记车主,也可以获得停车证。身有重度伤
残的任何年龄阶段儿童都有资格获得停车证,被认定为法定眼盲的人士亦可。
1)
申请停车证
:
(a) 填写第 3 页上申请表的第 1 部分。如果您身有
永久性伤残
,请让医师、骨科医师、医师助理、护理师、足科医师(足部伤残)
或验光师(失明)填写申请表第 2 部分中的“永久性伤残”诊断书部分并将本表返还给您
。如果您身有必须使用辅助装置的
暂时性伤残,
请让医师或骨科医师请填写申请表第 2 部分中的“暂时性伤残”诊断书部分并将本表返还给您
。备注:如果您
身有永久性伤残且伤残症状显而易见(例如截肢)
或
您
已
有重度伤残人士车牌,颁发机构可能不会要求提供诊断书。
(b)
您必须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表递交给您所居住市、镇或村的指定颁发代理机构。不要将申请表递交给机动车辆管理局
(DMV)
,
DMV
不负责颁发停车证。
如果您有 NYS DMV 颁发的驾照或非驾驶员 ID 卡,您必须向颁发代理机构出示这些原件。颁发代
理机构会将驾照或非驾驶员 ID 卡上所印的 9 位数字的后三位写在停车证上,以帮助执法机关识别实际停车证持有人并限制滥
用。申请停车证无需持有纽约州机动车辆管理局 (NYS DMV) 颁发的驾驶执照或非驾驶执照身份证,但纽约市居民除外(未随
停车证申请提供其驾驶执照或非驾驶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的纽约市居民无法获得停车证,如下所述)。
纽约市居民 -
纽约市交通局 (New York City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NYC DOT) 向纽约市居民颁发停车证。如果您是需
要停车证的纽约市居民,则必须将申请
以及
驾驶执照或非驾驶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寄到纽约市交通局的停车证和客户服务部,
地址为:30-30 Thomson Ave, 2nd Floor, Long Island, NY 11101-3045。更多信息请拨打 (718) 433-3100。
如果未随申请提供其驾
驶执照或非驾驶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NYC DOT
不会颁发停车证。
如果您拥有重度伤残人士驾照,请填写第 1 部分并附上登
记表复印件。如果您拥有重度伤残人士的特殊车牌,请随附标示有国际通道符号的车牌图片。请阅读第
2 页上关于“在纽
约市停车”的重要信息。
纳苏郡居民 -
致电 (516) 227-7399(纳苏郡伤残人士办事处)查询申请停车证的地点。
纽约州的其他所有居民 -
致电当地市、镇或村办事处,查询颁发停车证的最近代理机构所在位置。
大多数市、镇或村办事
员和部分警察局也可颁发停车证
。大多数代理机构都接受 MV-664.1 表,但部分代理机构有自己的申请表,并且不是所有代
理机构都可颁发暂时性伤残人士停车证。
2)
申请车牌
:
(a)
必须
为
永久性
伤残。
(b) 使用特殊车牌的车辆必须
登记在该伤残人士名下
。此人必须至少年满 16 岁且其名下登记有车辆。
(c) 填写第 3 页上申请表的第 1 部分。必须由医师、骨科医师、医师助理、护理师、足科医师(足部伤残)或验光师(失明)
填写申请表第 2 部分中的“永久性伤残”部分,并将本表返还给您
。 注意:如果您身有永久性伤残且伤残症状显而易见
(例如截肢)
或
您已有永久性伤残(蓝色)停车证,机动车辆办事处可能不会要求提供诊断书。停车证持有人应随身携带
停车证,填写申请表的第 1 部分并随附显示诊断书或医生证明的停车证申请表复印件。
(d) 您可以
在任何机动车辆办事处获取车牌。
请随身携带填写完成的申请表。
- 如果是首次登记车辆,必须提供初始登记需要的所有项目并出示伤残证明。
- 如果您的车有车牌,请随身携带以更换重度伤残人士车牌。您必须填写登记申请表(表格 MV-82)并支付 25 美元,才能
获得标示有国际通道符号 (ISA) 的新车牌。
- 如果不在更新车辆登记证时完成此业务,则必须支付 3.75 美元的额外业务费。
- 可从 DMV 的特制车牌办事处获取带 ISA 的个性化车牌。更多信息,请致电 (518) 402-4838。
MV-664.1CH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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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专供重度伤残人士使用的停车证或车牌
dmv.ny.gov